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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網站可以用 AI 生成圖片嗎?著作權、授權與使用守則
作者:JamXu更新日期:2026-10-23
可以,多數生圖工具的條款允許把產出用在商業用途,但要先接受三個前提:第一,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函釋,只下指令、由 AI 獨立完成的圖片原則上不受著作權保護,別人拿去用你也很難主張權利;第二,AI 圖片若和他人作品實質近似,拿來商業使用仍可能侵權;第三,涉及真人、商標或商品外觀的圖片,還要避免誤導消費者。實務上,AI 圖適合當情境插圖、背景與草稿,真實的商品、團隊、門市與案例仍應使用實拍。
企業網站可以用 AI 生成圖片嗎?先看結論與三個前提
用文字描述畫面、幾十秒就得到一張圖,對需要大量視覺素材的企業網站很有吸引力。問題是,這些圖放上官網之後,權利屬於誰?會不會侵權?要不要告訴訪客這是 AI 做的?
先講結論:企業網站可以使用 AI 生成圖片,但它和自己拍攝、委託設計或購買圖庫的圖片,在權利上不是同一件事。決定能不能放心使用的,不是「工具允不允許商用」這一個問題,而是下面三個前提:
- 權利前提:AI 獨立完成的圖片原則上沒有著作權,你可以使用,但通常無法阻止別人使用同一張圖。
- 侵權前提:工具允許商用,不代表產出一定不會和他人作品構成實質近似;放上網站前要自己看過、判斷過。
- 誠信前提:人物、商品、門市與成果照片會影響訪客的判斷,用 AI 圖取代真實照片,可能變成不實的表示。
本文的「AI 生成圖片」,指用生成式 AI 工具依文字指令或參考圖產生的圖像,也包括用 AI 擴展、替換局部的照片。內容以台灣法規與主管機關的公開說明為主,並參考美國著作權局的立場與常見工具條款。這是實務整理,不是法律意見;個案是否受保護、是否侵權,最終由法院認定,重要用途請諮詢專業律師。
網站其他素材的來源與授權整理,請搭配品牌素材與授權整理清單。
AI 生成的圖片有著作權嗎?智慧局的判斷標準
台灣的著作權法沒有專門為 AI 寫的條文,判斷仍回到基本定義。依著作權法第 3 條,著作是屬於文學、科學、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,著作人是「創作著作之人」;第 10 條規定,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。換句話說,著作權不必登記,完成時就自動產生,但前提是有「人」的創作。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多份函釋中採取一致的看法。根據智慧局 2025 年 5 月 22 日回覆 AI 生成圖畫的電子郵件函釋,AI 生成的圖畫是否享有著作權,要看創作過程中有沒有人類實際的創意投入。智慧局把情況分成兩種:
| 情況 | 智慧局的說明 | 結果 |
|---|---|---|
| 以 AI 為工具的創作 | 人類有實際的創意投入,只是把 AI 當成輔助工具(例如繪圖軟體)來使用 | 完成的成果仍可受著作權保護,原則上由投入創意的自然人享有;僱傭或出資聘人完成的情形另依第 11、12 條 |
| AI 獨立完成 | 創作過程完全由 AI 的演算功能獨立進行,沒有人類精神文明的投入 | 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,無法享有著作權 |
這個標準最早出現在智慧局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函釋,2023 年 3 月 17 日回覆 AI 繪圖工具的問題時也重申:AI 依學習結果產出「相同風格」的圖片,因為沒有人類精神的創作而不受保護,不論是 AI 程式的擁有者或使用 AI 的人,都無法主張是這張自動生成圖片的著作權人。
「人類實際的創意投入」怎麼判斷?
智慧局沒有列出一張「做到哪些事就算有創意投入」的清單,個案仍由法院認定。不過從函釋的文字可以看出方向:只是輸入指令、按下產生,讓 AI 決定畫面的構圖、色彩與細節,比較接近「AI 獨立完成」;由人決定畫面的表達方式,AI 只負責執行或輔助,才接近「以 AI 為工具」。
對企業來說,比較務實的做法是把「人做了什麼」留下紀錄,例如自己繪製的草圖、對生成結果做的大幅修改與合成、加入自己拍攝或設計的原創元素。這些紀錄不保證一定受保護,但發生爭議時,至少能說明創作過程,而不是只剩一行指令。
其他國家怎麼看:美國著作權局的立場
許多生圖工具來自美國。根據美國著作權局 2025 年 1 月 29 日發布的 AI 報告第二部分,生成式 AI 的產出只有在人類作者決定了足夠的表達元素時才能受著作權保護,例如產出中看得出人類創作的作品,或人類對產出做了有創意的編排與修改;單純提供指令(prompt)並不足夠。報告也確認,用 AI 輔助創作,或把 AI 素材放進人類創作的較大作品中,並不會讓整件作品失去保護。
美國法院也維持「著作必須由人類創作」的原則: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在 2025 年 3 月的 Thaler v. Perlmutter 案判決中,確認以 AI 為唯一作者的作品無法登記著作權,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 2026 年 3 月 2 日駁回上訴許可,判決維持。台灣與美國法律不同,這裡只作為趨勢參考。
沒有著作權,對企業網站有什麼實際影響?
「AI 圖片沒有著作權」常被誤解成「AI 圖片不能用」。其實正好相反:沒有著作權影響的主要是你能不能排除別人使用,而不是你自己能不能使用。真正要評估的,是這張圖在網站上扮演什麼角色。
| 用途 | 沒有著作權的影響 | 建議 |
|---|---|---|
| 文章插圖、背景、裝飾圖 | 別人拿去用時難以主張權利,但對品牌影響小 | 可以使用,記錄工具與產生日期即可 |
| 首頁主視覺、活動主圖 | 競爭對手可能使用相似或相同的圖,削弱辨識度 | 以 AI 圖為基礎再加入自家原創元素與修改 |
| 品牌標誌、吉祥物、代表角色 | 無法用著作權阻止他人仿用,品牌資產缺乏保護 | 由設計師完成最終版本並約定權利,必要時申請商標註冊 |
| 商品圖、門市照、團隊照、案例成果 | 權利問題之外,更大的風險是與事實不符 | 使用實拍;AI 只用於去背、補背景等不改變事實的處理 |
最需要小心的是品牌標誌與吉祥物。這類圖像會長期使用,如果整張由 AI 產生,日後別人使用相似的圖,可能很難靠著作權處理。依商標法第 2 條,欲取得商標權應依法申請註冊;網站用了很久,不等於擁有這個圖案的商標權。標誌的委託設計與權利約定,可以參考品牌素材清單中的外包設計段落。
另一個常被忽略的影響是「唯一性」。例如 OpenAI 的使用條款就提醒,因為 AI 的特性,產出可能不是唯一的,其他使用者也可能得到相似的結果。如果你希望首頁主視覺「只屬於自己」,AI 直接產出的圖很難做到,加上自家拍攝的素材、品牌色與版面設計,才是建立辨識度的方式。
用 AI 生成的圖片會侵權嗎?訓練資料、實質近似與指定風格
圖片本身沒有著作權,不代表使用它就一定安全。侵權的問題要從兩個方向看:AI 模型怎麼訓練,以及你拿到的那張圖長什麼樣子。
訓練資料:仍有爭議,但不是使用者能控制的
智慧局 2023 年的函釋指出,未經授權利用藝術家作品訓練 AI,在蒐集訓練資料的過程中可能涉及「重製」,若不符合著作權法第 44 條至第 65 條的合理使用規定,可能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,須負民事與刑事責任;函釋也提到,國外已有權利人對知名 AI 繪圖工具的業者提起訴訟。這主要是工具業者的問題,但會影響你能否放心商用,所以智慧局建議先向 AI 模型的開發或管理者釐清是否取得授權、能否轉授權第三人商業利用。
產出與原作「實質近似」:使用者要自己把關
對企業網站更直接的風險,是產出的圖片剛好很像某件既有作品。智慧局在 2025 年的函釋中說明,如果 AI 生成的圖畫與訓練資料中的原始著作構成實質近似,後續拿來商業使用,就可能有侵權的問題。也就是說,責任不會因為「是 AI 畫的」而消失,把圖放上網站的是你的公司。
著作權法第 10-1 條規定,著作權的保護只及於表達,不及於思想、概念等;「水彩風」「扁平插畫風」這類一般性的風格描述,本身通常不是問題。問題出在指令越具體地指向某位藝術家、某個動畫角色或某件知名作品,產出就越可能帶有對方作品的具體表達。以下幾種做法,能明顯降低風險:
- 指令中不要寫入在世創作者的姓名、作品名稱、動畫或遊戲角色名稱,以及其他品牌的名稱。
- 不要上傳別人的作品當參考圖,要求 AI「照這張改一下」;參考圖只用自己擁有權利的素材。
- 產出後用以圖搜圖工具檢查有沒有高度相似的既有作品,特別是準備當主視覺或印刷品的圖。
- 畫面中出現可辨識的角色、商標或文字時,直接重新產生,不要只靠裁切遮掉。
生圖工具的使用條款要看哪些?
工具的使用條款決定了你和工具業者之間的權利關係:產出歸誰、能不能商用、業者能怎麼使用你的輸入與產出。條款不能創造法律上不存在的著作權,但會影響你能不能使用、要付哪個方案,以及出事時誰負責。以下用兩個常見工具的條款說明要看的重點(條款會更新,使用前請以官方最新版本為準):
| 項目 | OpenAI(ChatGPT、DALL·E 等) | Midjourney |
|---|---|---|
| 查閱的版本 | 個人用戶使用條款,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 | 服務條款,2026 年 5 月 27 日生效 |
| 產出歸屬 |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使用者擁有產出,業者將其對產出的權利(如有)轉讓給使用者 |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使用者擁有自己產生的素材 |
| 方案限制 | 企業版與 API 適用另一份商業條款 | 年營收超過 100 萬美元的公司或其員工,須訂閱 Pro 或 Mega 方案才擁有產出 |
| 唯一性 | 產出可能不是唯一的,其他使用者可能得到相似的產出 | 預設公開,其他使用者可以瀏覽與再利用;Pro、Mega 方案的隱身模式由業者盡力不公開 |
| 使用者責任 | 須自行評估產出的正確性與適用性;不得把 AI 產出說成是人類創作 | 使用者須為提供與產生的內容負責,確保不違法、取得必要權利 |
表中的「擁有產出」都加上了「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」這個前提,業者把權利轉讓給你,不代表這張圖在台灣一定有著作權,也不代表業者保證圖片不會侵害他人權利。條款處理的是你和業者之間的關係,和前面智慧局談的「是否受著作權保護」是兩件事。
企業選用工具時的條款檢查清單
- 商業使用:目前的方案是否允許把產出用在公司網站、廣告與印刷品。
- 方案門檻:是否依公司規模、營收或用途要求特定方案;離職員工的個人帳號產出要如何處理。
- 公開程度:產出與指令是否預設公開,未上市的商品或活動內容會不會因此提前曝光。
- 輸入資料的使用:業者能否用你的輸入與產出改善模型,是否提供關閉選項或企業方案。
- 保障與責任:是否提供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障或賠償承諾,適用哪些方案與條件。
人物、商標與商品:著作權以外的三種風險
只看著作權,會漏掉企業網站上更常見的幾種問題。即使圖片完全由 AI 產生、沒有抄襲任何作品,只要畫面中的內容會讓人誤認、或侵害他人的其他權利,一樣可能出事。
真實人物:肖像、名譽與個人資料
用 AI 產生看起來像某位名人、員工或客戶的圖片,涉及的是人格權。民法第 18 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可以請求法院除去侵害,第 195 條則規定不法侵害名譽、信用、隱私或其他人格法益情節重大時,可以請求賠償。不要用 AI 生成真實人物的形象來代言、推薦或出現在情境圖中,即使是「很像」而非本人也一樣。若是根據員工或客戶的照片生成圖像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,個人資料包含特徵等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,使用前應先取得本人同意。
他人商標與品牌元素
生圖工具有時會在畫面中產生類似知名品牌的標誌、包裝或招牌。商標法第 68 條規定,未經商標權人同意,在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或近似的註冊商標,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,可能構成侵害商標權。檢查 AI 圖時,留意背景中的招牌、衣服、杯子與包裝,有可辨識的品牌元素就重新產生。
商品與服務的表示:不能讓消費者誤會
這是企業網站最容易踩到的地方。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,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,對商品的品質、內容、製造方法、用途等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,做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,服務也準用;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則要求企業經營者確保廣告內容真實。用 AI 生成的「成品照」「施工前後對照」「門市實景」「餐點照片」,如果和實際交付的商品或服務不同,就可能被認為是引人錯誤的表示。
| 情境 | 主要風險 | 替代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用 AI 產生的人像當客戶推薦或評價頭像 | 不實的推薦證言;讓訪客誤以為是真實客戶 | 只使用取得同意的真實客戶資料,或不放頭像 |
| AI 生成的團隊照、辦公室照、門市照 | 讓訪客誤判公司規模與實際環境 | 實拍;拍攝前取得入鏡同事同意 |
| AI 生成的商品圖、成品圖、施工成果 | 商品品質、外觀與內容和實際不符 | 實拍為主,AI 只用於去背、補背景等不改變商品本身的處理 |
| 畫面中出現名人、角色或他牌標誌 | 人格權、著作權與商標權問題 | 重新產生,指令中避免寫入名稱 |
| 把 AI 生成的圖說成攝影作品或設計師作品 | 違反工具條款;誤導訪客 | 在圖說或頁面中如實說明製作方式 |
網站上用來建立信任的元素必須是真的,這也是E-E-A-T 經驗、專業、權威與可信度中「可信度」的核心。
要不要標示「AI 生成」?法規、平台規則與實務做法
目前台灣沒有一條法律直接規定「企業網站上的每張 AI 圖片都必須標示」,但方向已經很清楚。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布施行的人工智慧基本法,在第 4 條列出政府推動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應遵循的原則,其中「透明與可解釋」寫明:人工智慧的產出應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。這是政府推動政策的原則,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續還要依產業訂定管理規範與指引,企業可以先把「適當揭露」當成內部的基本做法。
比法規更早落地的是平台規則,網站圖片常同步用在社群、影片與購物平台,目前公開的要求如下:
| 平台 | 規則 | 對企業的意義 |
|---|---|---|
| YouTube | 經 AI 生成或變造、且十分逼真的內容,創作者上傳時必須主動揭露;非寫實或只做微幅修飾(如美顏、調色)的內容不需要 | 把同一組 AI 素材做成影片時,寫實畫面要勾選揭露 |
| Meta(Facebook、Instagram) | 偵測到業界標準的 AI 圖像標記,或使用者自行揭露時,會在內容加上「AI 資訊」標籤 | 工具嵌入的標記可能讓貼文自動被標示,事先說明比被動標示更好 |
| Google Merchant Center | 所有透過生成式 AI 建立的商品圖片,都必須以中繼資料表明由 AI 生成(例如 IPTC DigitalSourceType 的 TrainedAlgorithmicMedia),且不得移除 | 送購物平台的商品圖要保留標記,詳見免費商品資訊的圖片規定 |
| OpenAI 使用條款 | 不得把 AI 產出說成是人類創作 | 不要在圖說或作品集中把 AI 圖寫成攝影或手繪作品 |
Merchant Center 的完整圖片規定,可以參考Google 免費商品資訊上架教學中的圖片段落。
網站上怎麼標示比較自然?
標示的重點是讓訪客不會誤會,可依圖片「會不會被當成真實紀錄」決定標示強度:
| 圖片性質 | 例子 | 建議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明顯非寫實 | 扁平插畫、圖示、抽象背景 | 可不逐張標示,在網站的內容政策中統一說明 |
| 寫實但屬示意 | 情境示意圖、概念主視覺 | 圖說加上「示意圖,使用 AI 生成」等文字 |
| 可能被當成真實紀錄 | 看起來像實景、成品或人物的照片 | 原則上不使用;必須使用時明確標示並說明與實際的差異 |
另外有兩種技術性的標示:一是工具嵌入的中繼資料,IPTC「數位來源類型」詞彙中,TrainedAlgorithmicMedia 代表「使用生成式 AI 建立」,CompositeWithTrainedAlgorithmicMedia 代表「使用生成式 AI 編輯」;二是 C2PA 制定的「內容憑證」(Content Credentials)開放標準,記錄數位內容的來源與編輯歷程。修圖、壓縮或轉檔可能移除這些資料,需要保留時(例如商品圖),上傳後請確認標記還在。
AI 圖片會影響 SEO 嗎?Google 怎麼看
常有人擔心「用了 AI 圖,Google 會不會降低排名」。根據Google 搜尋中心的生成式 AI 內容使用指南,Google 關注的是內容是否為使用者帶來價值,而不是用什麼工具製作;但用生成式 AI 大量產生沒有價值的網頁,可能違反大量內容濫用的垃圾內容政策(各項政策的內容整理在黑帽 SEO 與 Google 垃圾內容政策)。同一份指南建議,如果採用自動生成的內容,可以考慮向讀者說明內容的製作方式,例如提供背景資訊與加入圖片中繼資料;電子商務網站則要遵守 Merchant Center 的 AI 生成內容政策。
換成圖片的角度,有幾件事和是不是 AI 做的無關,卻會影響搜尋表現:
- 圖片要和內容有關:為了「每段都要有圖」而產生的泛用插圖,對讀者沒有幫助。
- 替代文字照實描述:寫出畫面實際的內容與用途,例如「示意圖:店員在櫃台為客人說明方案」,不要堆砌關鍵字。
圖片尺寸、壓縮與檔名的細節,在網站圖片尺寸與上傳前處理有完整整理;AI 起草文字時 Google 的立場與審稿流程,則可以參考Google 對 AI 生成內容的立場。
網站哪些地方適合用 AI 圖,哪些應該用實拍?
把前面的風險放回網站的頁面上,可以整理出一張簡單的對照表。判斷原則只有一句:圖片是在「營造氣氛」還是在「證明事實」?營造氣氛可以考慮 AI,證明事實就用實拍。
| 網站區域 | 適合程度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文章與知識內容的插圖 | 適合 | 說明概念或情境,標示為示意圖 |
| 背景、紋理、裝飾元素 | 適合 | 不涉及事實,注意畫面中不要出現文字或標誌 |
| 首頁主視覺、活動頁主圖 | 可以,但要加工 | 加入品牌色、實拍素材或設計元素,避免和他人撞圖 |
| 關於我們、團隊介紹 | 不建議 | 訪客想認識真實的人,請用實拍 |
| 商品圖、成品、案例成果 | 不建議 | 屬於交易判斷的依據,必須與實際相符 |
| 客戶推薦、評價頭像 | 不應使用 | 虛構的人物會讓推薦失去可信度,也可能構成不實表示 |
| 品牌標誌、吉祥物 | 不建議直接使用 | 可以當發想草稿,最終版本由人完成並約定權利 |
首頁、關於我們與案例頁都是訪客判斷「這家公司可不可信」的地方。這幾頁的內容規劃,可以分別參考首頁內容規劃、關於我們頁面的寫法與作品集與客戶案例頁的做法,它們都強調可查證的真實資訊。
讓 AI 圖片看起來像同一個品牌:風格一致的做法
即使每張圖都合法,首頁是寫實攝影、文章是 3D 卡通、活動頁又是水彩插畫,網站就會像拼湊出來的。AI 讓產圖變容易,也讓風格更容易失控,所以需要固定的規則。
- 先決定風格類型:選定一到兩種適合品牌的風格,例如「柔和光線的寫實情境」或「扁平插畫」,並寫成文字描述。
- 建立固定的指令範本:把風格、色調、光線、構圖與要避免的元素寫成範本,每次只替換主題部分。
- 統一色彩與比例:指定品牌主色與輔助色,並依網站版位固定圖片比例,例如主視覺 16:9、文章插圖 3:2。
- 保留後製步驟:產出後統一調色、裁切,必要時加上品牌元素,讓圖片和網站的其他素材接得起來。
- 建立範例圖庫:把通過審核的圖整理成範例,新的圖先和範例並排比較,風格差太多就重做。
這套規則最好寫進網站的設計規範裡,和色票、字型、按鈕樣式放在一起,做法可以參考網站設計規範的建立方法。指令範本本身也是公司的資產,和品牌素材一樣存放在共用位置,換人負責時才接得上。
公司的 AI 圖片使用守則:一份可以直接改寫的範本
公司裡有好幾個人會用 AI 產圖時,不如訂一份簡短的使用守則。以下範本可依公司規模增減,重點是讓每個人知道「用哪些工具、什麼不能做、誰來審、怎麼記錄」。
一、核准的工具與帳號
- 列出公司核准的生圖工具與方案,並確認方案允許商業使用。
- 使用公司帳號產圖;個人帳號產生的圖要用在公司網站,須先經負責人確認方案與條款。
- 每個工具記錄條款查閱日期,條款更新時重新檢查。
二、不可輸入的資料
- 客戶與員工的個人資料、照片,以及未取得同意的人像。
- 尚未公開的商品、價格、活動與合作資訊。
- 他人的作品、照片或設計稿(除非公司已取得授權)。
三、不可產生的內容
- 真實人物(名人、員工、客戶)的形象或聲稱的推薦。
- 他人的商標、角色、知名作品,或指名在世創作者風格的圖。
- 冒充實景、實拍成品、施工成果或團隊照片的寫實圖像。
四、審核與紀錄
每張準備放上網站或廣告的 AI 圖,至少由產圖者以外的一人看過,確認沒有可辨識的人物、商標與文字錯誤,也沒有和既有作品高度相似。通過後記入素材紀錄表:
| 欄位 | 填寫重點 |
|---|---|
| 檔名與使用位置 | 最終上傳的檔名,以及用在哪些頁面或廣告 |
| 工具與方案 | 使用的工具名稱、方案、帳號,以及當時查閱的條款版本 |
| 產生日期與指令 | 保存指令與參考素材,必要時能重現或說明 |
| 人工修改內容 | 做了哪些調整、合成或重繪,由誰完成 |
| 審核者與日期 | 誰確認過人物、商標、相似度與標示 |
| 標示方式 | 圖說文字、內容政策說明,或保留的中繼資料 |
這張表可以直接併入品牌素材清單裡的授權紀錄表。只要每張 AI 圖都查得到來源與審核紀錄,日後有人提出疑問,就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要說明、更換還是下架。
五、收到申訴時的處理
- 先把被指出的圖片從網站與廣告中暫時下架或替換,並調出素材紀錄表,確認工具、指令、參考素材與修改過程。
- 比對對方提出的作品,必要時請教專業律師判斷是否構成實質近似。
- 依結果決定恢復使用、改用其他素材,或與對方協商;處理過程與結論寫回紀錄表。
AI 圖片放上網站前的檢查清單
把全文整理成一張清單,每張 AI 圖放上網站前逐項確認:
- 使用的工具與方案允許商業使用,條款版本已記錄
- 圖片用途屬於營造氣氛的插圖、背景或示意,而不是證明事實的商品、團隊或成果照片
- 指令中沒有在世創作者、作品、角色或其他品牌的名稱,也沒有上傳他人作品當參考
- 畫面中沒有可辨識的真實人物、他牌標誌、招牌或錯誤文字
- 以圖搜圖檢查過,沒有高度相似的既有作品
- 主視覺與品牌相關的圖,已加入自家原創元素或修改,並留下修改紀錄
- 寫實的示意圖已在圖說中說明「示意圖,使用 AI 生成」
- 替代文字照實描述畫面內容,檔名、尺寸已依網頁需求處理
- 送到購物平台的商品圖保留了 AI 生成的中繼資料
- 已寫入素材紀錄表,並由第二個人審核
在 Sharing AI 網站上使用 AI 圖片
Sharing AI 架站平台本身沒有內建的 AI 生圖功能,用其他工具產生的圖片,和一般素材一樣上傳到網站即可。幾個和 AI 圖片有關的設定位置如下:
| 需求 | 後台位置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
| 集中管理上傳的圖片 | 頁面圖庫 | 可以貼標籤,建議加上「AI 生成」標籤,方便日後盤點與替換 |
| 頁面與文章中的插圖 | 頁面編輯器、文章管理 | 插入圖片時填寫替代文字,需要時加上圖說標示 |
| 分享到社群時的預覽圖 | 頁面設定 → 精選圖片 | 分享預覽圖會在社群上被大量看到,同樣依前面的原則挑選 |
| 網站的內容政策說明 | 設定 → 頁尾,或新增一般頁面 | 可和隱私權政策與頁尾資訊放在一起,統一說明 AI 圖片的使用方式 |
平台會把上傳的圖片自動轉成 WebP 格式,但轉檔不等於把尺寸縮到網頁需要的大小,AI 工具的原始檔建議先縮圖再上傳。分享預覽圖的設定細節,可以參考官網與社群串接的分享預覽設定;其他後台操作,則整理在Sharing AI 架站平台教學主題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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